相关问答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
根据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和指定居住的性质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逮捕条件。有关部门在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时,首先要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其次,由于监视居住是逮捕的替代措施,适用于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审批应与批准逮捕相同。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是唯一不能自理的抚养人;(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更为合适;(5)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采取监控居住措施的。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也可以解除监视居住等。 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 1、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是否会被收监,关健还要看法院在判决中是否适用缓刑。 如果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则不会将被告人收监,而会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否则则会被收监服刑。 2、至于什么时候会被收押,具体的还要由法院来决定。 对于案件已经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经法院审查,认为对被告人不能适用缓刑的,法院可以依情况决定对被告人执行逮捕,逮捕可以在开庭之前、开庭之后,也可以在法院宣判之后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8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