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均应该立案,如果不予立案,法院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当地法院的说法是错误的,能否立案不是看分居时间的长短。第一百零...
必须办理离婚手续,不存在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的说法。 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调解无效,一次判决。由于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属于法院认定夫妻关系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吗?这还要从几个方面综合来看: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里面包含二个条件: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无和好可能。因此,分居满二年并不一定就能判决准予离婚。司法实践中有分居已满二年而仍判决驳回离婚诉请的。如果是这样,你可以在第一次判决满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均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书、抚养费条、贷款合同等可以作为离婚时的证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633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