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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死亡办理流程为: 1、退休人员去世后,尽快到社保局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 2、准备备好材料:死者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死者的退休证、社...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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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死亡之后,一般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死亡证明书;2、火化证(允许土葬的办理民政部门批准证明);3、户籍注销证明;4、法定继承人委托自然人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协议;办理死亡待遇结算的热那亚,可以持上述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和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手续。《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公务员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搜索个月基本退休费。法定继承人可以凭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领取。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委托人)必须在其死亡一个月内,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凭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办理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待遇及个人帐户养老金继承额等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其死亡次月起停发其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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