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就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的,儿媳就有继承权,而在法定继承中,儿媳的配偶死亡后,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丧偶的儿媳、女婿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不但不能成为法定的继承人,可能连遗产也只能少分甚至于不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不能成为法定的继承人,但并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权的发生。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一般情况下,丧偶的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没有的。但是,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义务的,无论其是否,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见,儿媳在丧偶之后无论是否改嫁,只要仍然对公婆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只是偶尔来看望一下公婆,或赡养了一段时间就不再赡养了,就不能认定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也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公婆的遗产。
丧偶儿媳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遗产。《民法典》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公婆遗产的第一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平等分割公婆遗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