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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再处理方式如下:申请人可向乡镇土地管理所提交再处理申请,等待有关部门验证土地现状,确认后报告说明遗失状况的身份信息、土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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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理 (二)所需资料: 1、原发证档案(加盖档案室章); 2、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登报后1个月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 3、土地使用权人遗失补办土地证书的承诺书; 4、地籍调查表(相邻宗地及本宗地签字盖章)、数字化测量发证宗地图(2份)、界址点成果表; 5、地上附着物证明(房产证原件); 6、申请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交易核心出具该宗土地无抵押的情况证。
(一)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理 (二)所需资料:1、原发证档案(加盖档案室章);2、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登报后1个月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3、土地使用权人遗失补办土地证书的承诺书;4、地籍调查表(相邻宗地及本宗地签字盖章)、数字化测量发证宗地图(2份)、界址点成果表;5、地上附着物证明(房产证原件);6、申请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7、土地登记申请书,8、土地交易核心出具该宗土地无抵押的情况证。
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人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处提交补办申请;等待有关部门核实房屋现状;核实确认后,报告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房屋信息等基本信息到土地管理处补办,领取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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