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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口头放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
放弃遗产继承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公证采取自愿原则,也就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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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口头放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可以放弃继承,但是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以口头形式放弃的不发生放弃继承的法律效力。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的不一定有效。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1、放弃继承的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继承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且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时并未损害他人利益,那么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合法有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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