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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对医疗事故负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
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行为具有过错。 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以其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医疗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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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医院负主要责任。医院需要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疾病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1、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般来说,医疗事故的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但根据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的,医疗机构对下列情形之一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标准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履行了合理的诊疗义务,如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3)由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断和治疗。在前款第一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生有过错,可能需要承担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的责任;2、刑事责任:对负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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