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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1、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相互负债,双方债务对价; 2、债务同时到期,可同时履行;双方的平等支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
第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成立,如果没有附加生效条件,也不属于经审批后方能生效的情况,那么成立时就生效了,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即对双方均具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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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您四月份报到,与用人单位约定实习期为四个月,那么转正时间应当是2011年的八月份才对,是吧?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录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您的叙述,自四月份报到之日起算,截止到目前您已经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四个多月了,但用人单位一直未同您签订劳动合同,这方面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该单位人事部门的“由于没有签第一份劳动合同,我的报到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属于违约。”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3、您已经按照就业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但由于用人单位涉嫌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及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的行为,因此,您可以选择提出离职。 4、至于您提到的违约金问题,个人意见是不应当缴纳。
合同履行应该是按合同的成立的条件来的,只有合同成立了才能进行履行。 一、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 三、当事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履行。
合同履行条件: 1、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 3、当事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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