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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 2、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
存在。 存在加重情节,下列情节为加重情节: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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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加重情节判3年以下。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的认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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