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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根据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范围,对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填报本单位的行业类别。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填报的行业...
1、农民工发生工伤以后,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去做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所需要的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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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农民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各类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被保险人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缴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异费率,农民工个人不缴费。3、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可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参加工伤保险的1~4级工伤农民工,可以选择一次性或定期领取两种待遇支付方式;因工死亡的农民工丧葬费。一次性领取工伤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可以定期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4、外地注册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注册地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但未在注册地参加保险的,可以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事故或者职业病的,应当向生产经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我市参加保险的,由生产经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由大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鉴定,由用人单位和我市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用人单位如何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新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需提供参保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并填写《单位参保农民工花名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工伤费率后,可以在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可以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6、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参加保险后停止缴费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待遇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事故伤害的4、患职业病;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1、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2、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4、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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