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济南独生子女费发行新规定:国家提倡夫妇生孩子期间,自愿生孩子的夫妇发行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或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支持制度的夫妇,享受以下奖励或支持:(1)从申请月到孩子满18岁,每月领取10元以上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50%。机构、事业组织员工的奖励费由所属公司从行政事业费中支付的企业员工的奖励费由所属公司从企业公益金中支付的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属街道事务所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现,确实困难的是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财政适当补助。(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构、事业组织员工的,退休时按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助金,其经费由原渠道支付。独生子女的父母是企业的员工,退休时,所属公司根据设立区市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对于60岁以上,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支援条件的夫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支付奖励支援。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支援制度给予奖励支援。(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施计划生育的夫妇、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实施不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给予信息、资金、技术、训练等支持和优惠。对于实施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优先考虑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住宅基地划分等。(4)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生育,未收养子女的夫妇和其他符合特殊支援条件的夫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特别支援。(5)对于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生育、没有收养的夫妇,原独生子女的父母受到奖励待遇不变的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三分之一的照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