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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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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如下: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3、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材料;4、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实际情况,股份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批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第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在成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依法设立的第三个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根据实际情况,股份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批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第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在成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依法设立的第三个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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