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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
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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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办理具体如下:事实婚姻在我国大量存在,尤其在农村和边远地区。我国的做法是对事实婚姻在诉讼中既不能一概否定、也不能一概承认。针对事实婚姻诉讼,最高院关于《》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规定。该规定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作为划分的依据。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因此,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权、权和财产继承权。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要想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当事人之间就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夫妻财产权、等。
事实婚姻关系下当事人想离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先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最好提供何时开始同居的相关证据,如所在单位或街道、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然后才能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同上,还应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的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能够依法确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进一步确定哪些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如果不能证明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很难认定为事实婚姻。此时,法院要求双方补办婚姻登记,补办后,按离婚案件处理;不补办的,解除同居关系。
所谓的是指男女双方没有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有构成结婚的要件。且男女双方于1994年2月1日前就是同居的关系。那么,事实婚姻如何呢?因此,如果事实婚姻要起诉离婚的话只需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因为我国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才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现在所谓的事实婚姻其实是。如果事实婚姻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只要解除男女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即可。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除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和民事制裁外,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处理,一律以判决的方式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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