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程序发生的主体和原因不同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发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律程序,做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后,指令其他下级法院,或者指令原审法院...
如果发回重审了,改判几率比较大。因为二审法院如果没有发现问题,就不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还维持原判,那么多数是程序出了问题实质没问题,这种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程序发生的主体和原因不同 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发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律程序,做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后,指令其他下级法院,或者指令原审法院另行组织合议庭,进行重新审理。 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 2、审理法院不同 重审的决定权属于二审法院;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3、审结期限不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也应该按照第一审的期限计算。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发回重新审理的,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按照一审规定,如果是第二审案件,按二审有关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不能结案,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不能延长。 4、审理的对象不同 重审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做出的判决为一审判决。 第二审程序是当事人因不服一审未生效裁判,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而发生,所以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需要再次进行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审。
发回重审改判率是按照事实和证据,对于一审判决来综合全案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会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也是法院综合全案,审理查明后依法作出的,一般情况下很少会出现错判,除非有新事实、新证据的出现,不然二审中绝大多数的案件都会维持原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3人已浏览
593人已浏览
1,964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