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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之间的界限十分明显,不难区分,容易混淆的是绑架罪与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犯罪之间的界限。这两者在主观形式上都...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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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区别之处表现为: 1、侵犯的客体不同。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因为索要自已的财物,故谈不上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问题。 2、犯罪的目的不同。罪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 3、客观方面不同。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有对被害人的劫持控制、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只是其勒索财物这一犯罪目的的手段行为;而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则是罪的主要甚至全部行为内容。在犯罪方法上,绑架罪常常表现为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而非法拘禁罪常常表现为公开或半公开的扣押等行为。 4、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关系不同。对于绑架罪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对于非法拘禁罪,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有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事实上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而犯罪为勒索财物,凭空捏造被害人欠其债务,从而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向其索要财物的那笔财物,则应定绑架罪。由此,在司法实践中的案件中,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人与被害人有债务关系,才能定性为非法拘禁罪。
1、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在主观方面的区别。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虽然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两者的犯意不同。非法拘禁罪的主观目的仅仅是为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当然,他的动机有很多种,如泄愤报复,逼取口供,索要债务等。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勒索财物,一种是为了其他的非法利益。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只是一种手段。 2、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在客观方面的区别。 非法拘禁罪在客观方面是实行了非法强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绑架罪在客观方面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方法劫持人质,以加害人质相威胁或者以释放人质为条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 3、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在主体方面的区别。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一般来说都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已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两罪的主体。但是在实践中非法拘禁罪的主体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现象居多。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就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应予立案的情况:①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②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③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④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⑤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⑥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4、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在客体方面的区别。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绑架罪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同时还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 5、非法拘禁罪由于绑架罪在定罪量刑方面的区别。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罪的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重伤、死亡指的是行为人在非法拘禁他人的过程中因为过失而造成被拘禁人重伤、死亡,属于结果加重犯。但如果是故意使用暴力致使被拘禁人重伤、死亡的则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的一般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这里所说的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况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不能定为故意杀人罪,更不能数罪并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一般而言,公民非法拘禁达到24小时才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产为目的,或者以人质威胁他人,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式劫持他人或者盗窃婴幼儿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拘禁他人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0年6月30日第1121次会议通过法律解释)〔2000〕19日)为了正确适用刑法,为了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保护的债务,如何定罪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解释如下:行为人为了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侵犯非法拘禁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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