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必须立即以合理的目标为目标,如果发生争议无法解决,首先要保护自己的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行结...
对于强制消费行为,作为消费者可以拒绝,另外强制消费涉嫌刑事犯罪,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可以通过全国旅游投诉服务平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旅游期间被强制购物,事后发现当受骗,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撤销合同。而且经营者还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单处或并处警告。
强制消费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自愿、平等、公平、诚信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以下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果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旅游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此种情形,杨女士可以通过民事和行政两种维权途径。就民事途径而言,根据《》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在杨女士购买商品的过程中,导游和经营者以虚假演示的方式故意隐瞒了手镯经过染色的事实和其真实价值,构成合同欺诈。杨女士可以根据《》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就行政途径而言,杨女士可以拨打当地的旅游或消费者投诉热线,投诉此种强制交易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3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