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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
期间用的医疗费一般在医疗终结之后,就可以向局申请报销的,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伤残鉴定结论出之后,可以再申请伤残鉴定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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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用的医疗费一般在医疗终结之后,就可以向局申请报销的,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伤残鉴定结论出之后,可以再申请伤残鉴定待遇的。一般资料提交之后,约两周社保局就会审批出来,并及时转帐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报,个人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经过工伤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以后,受伤员工治疗工伤要确定一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说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上班,薪资待遇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有按病假工资处理的,有发生活费的,但是无论怎样的待遇,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是法律的规定。
1、工伤认定之后确定是工伤,那么你所有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20元/天厦门标准)、治疗期间工资(按本人平均工资计算)可以要求公司报销。公司不给,投诉劳动局。 2、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情况要一个月,但是法律规定是60个工作日。如果有伤残等级,可以再社保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直接发给你),如果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离职之后马上要拿到,不给同样投诉劳动局。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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