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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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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开具解除证明;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着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去老单位提档; 4、回来存档。
政策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条件:(一)企业参保人员从外地转到成都,在成都参加养老保险或者从成都转到外地,外保机构同意接受。(二)个人保险转移1。转单位就业涉及重复缴费的个人参保人员已被单位录用,并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用人单位将对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进行重复。2、转单位就业不涉及重复缴费。个人参保人员已被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自行缴费截止时间后续缴纳社会保险。3、转三县及其他地方的个人参保人员需要将保险转移到其他地方。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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