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侵占罪的对象是特殊性质的财物,即保管物、遗忘物和埋藏物,而前面所举的案例中,李戈所侵害的并非属于这三种特殊的财物。李戈与赵海之间并非保管关系...
不当得利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碰见的,比如说别人还了两次钱给你,对于多还的钱,你就构成不当得利,或者你租住他人的房屋,合同期满后你没有将房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侵占罪的数额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只有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占罪。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刑法和司法解释均未予明确。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普遍比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对盗窃罪的“数额较”、“数额巨大”规定了一个浮动的数额,授权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浮动数额范围内制定具体数额,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盗窃罪数额较大规定为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
第一种意见认为,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出租车司机黄某获得3500元现金利益没有合法依据,且是基于乘客冷某的损失而取得,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应按民事案件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出租车司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冷某遗忘在车上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在客观上并有拒不交还的行为,符合侵占罪特征,应按刑事案件处理。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 3、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其特征为: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4、侵占罪有严格的犯罪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5、特殊情况下不当得利也可以演变成侵占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