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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怎么算通常情况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
可以先和他们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可以做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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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不影响认定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暂住证(外来人口)。 二、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登记程序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四、登记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的规定: 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法律对小厂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规定,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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