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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若证据不足,是不会自动撤案的,仅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主动撤案。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经过侦查...
当事人醉驾之后因证据不足撤案的,公安机关应及时解除对当事人的强制措施。如果行为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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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时如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或驳回自诉;但认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则应当移交公安机关。 主要法律依据有三: 1、“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列举了八项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该条同时规定:“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列举了和上述规定相同的八种“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该条同样规定,“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自诉案协商立案后证据不足的,应分别处理: 1、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依职权调查收集后证据充分的,应当开庭审理,仍然缺乏证据的,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撤回自诉。
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处理:经审查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被害人提出不补充证据的,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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