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窃取银行卡信息构成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情节较轻的,最少可以单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 第一、二项、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妨害信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王某以秘密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伪造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套现,其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信用卡信息罪,应数罪并罚。
银行卡是指商业银行(包括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
1、人民法院对于构成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犯罪分子的量刑处罚标准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7人已浏览
47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