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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是: 其 一、诉讼主体核实及权利告知。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其 二、法庭调查。双方...
合同纠纷开庭审理流程具体如下: 1、诉讼主体核实及权利告知。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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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对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法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2、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3、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所有活动记录在笔录中,并由法官和书记员签字。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的,有权申请补正。如不予补正,应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记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字或盖章。4、宣判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1、庭审前的准备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 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3、法庭辩论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判决
首先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提起民事诉讼,明确起诉的被告并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法院审查通过后立案,原告预交诉讼费,法院将原告的诉状送达给被告。被告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对于双方举证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听取双方质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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