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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今天的话题是,办理离婚可以到双方任意的所在地吗? 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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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只能到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另外诉讼离婚的,原则上是到被告方所在地,本案是在男方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不能在外地法院去起诉。另外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结婚证、其他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子女的出生证等证据、双方的债权债务等证据。
一、当事人自愿,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证明; 2、双方;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可以在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的,应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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