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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于_____年登记结婚,初婚/再婚,现有/无子女(是否抱养),子女现状 (夭折及残疾须写明情况),是/否准许怀孕,...
计划生育服务证也叫生育登记服务证,是对育龄妇女在生育前所办理的生育登记的手续的证明。仅指单项。计划生育证明是由计生部门出具的涉及计划生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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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未婚无生育计划生育证明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属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特此证明镇级/乡级计生部门村(居)委会经办人:经办人:20年月日20年月日
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九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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