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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通知义务需要注意什么

2022-12-16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最好有书面的通知书让承租人签字,否则通过邮寄送达方式该书面通知,邮局有签收记录才可),对该通知义务的履行不仅应在首次出卖时通知承租人出卖房屋并告知具体的出卖条件(价格、付款方式等),以便承租人决定是否购买(如不打算购买,让其签字放弃优先购买权),还包括在承租期内出卖不成后,再次出卖时,若承租人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仍有义务再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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