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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通过土地承包流程,与发包方签订的书面承包合同是合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我国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是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这并非说未签订书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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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肖放带领的农业部“百乡万户”调研组以及中央电视台第七频道摄制组深入遂宁市蓬溪县天福、常乐等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土地流转调研和采访。4月21日,中央电视台第七套《聚焦三农》栏目播出了《蓬溪县土地确权登记助春耕》专题节目。 农业部领导在调研过程中,重点关注两个问题:第一确权颁证本身是不是按中央的有关规定和农业部的要求,做好规范确权和科学确权,以及确权工作中存在的哪些问题,特别是地块边界的测量是否准确和权属是否落实;第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工商资本的进入有没有造成土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土地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应该注意的问题。 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肖放对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蓬溪为全省和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又特别是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制作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创新地推出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三联三保”机制,充实和丰富了农村综合改革的内涵,保障了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促进了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近年来,该县大力推进农业转型,坚持以抓工业的理念、办法和机制抓现代农业,加快整县制建设全省著名、全国知名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引进珠穆朗玛、闽中食品、中绿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19家,培育龙头企业44家、农村专业大户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89家、家庭农场94家,已建成食用菌(蔬菜)产业30万亩,高效林产业20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省内外县(区)市纷纷到我县学习工作经验;创新推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三联三保”机制,成为全省改革的先进典型,累计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9968万元;全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列全省70个盆地丘陵区第13位、稳居全市第一。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有效要件如下: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只有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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