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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的,应该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例如:有二个被上诉人(或一个列为被上诉人、一个列为原...
我们知道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是可以提起上诉的,那么如果被害人不服,可以引起上诉吗?是可以的,只不过与自己来提出上诉不同,被害人只能通过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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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和申请抗诉是不同的处理程序,你都有权利实施。申诉是向法院本级或者上级提出,抗诉是通过本级检察院有上一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结合你的提问,申诉可以继续向市法院、省高院直至最高院提出,抗诉是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请,如果市检察院认为应该抗诉,它就通过省检察院抗诉到省法院来启动。2、对执行裁定不满意可以向市中院执行部门提出申诉。3、审级没有提高,还是向市检。
公诉案件对一审判决不服,除了上诉,没有别的法律途径要求重审,上诉就是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另外,如果对二审还不服的,可以申诉。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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