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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不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的子女,孩子是其父亲的孩子,依法拥有继承权,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不知你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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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律师答复:“过继”是我国旧时普遍存在的一种传统习俗,关于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即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等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同于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继子女或养子女。在具体实践中,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应根据过继的事实发生在《收养法》施行之前还是之后而有所区别。在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之前,如果你表弟与父母脱离了关系,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则可以认为是事实的收养关系,按照收养关系来处理,你表弟就只能继承过继父母的财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财产。但如果过继的事实是发生在《收养法》施行之后,则必须办理收养登记才能形成收养关系,你表弟与亲生父母的人身关系才不存在,否则就不能形成收养关系,你表弟就只能继承生父母的财产,而不能继承过继父母财产。
由于某种原因,男女无法维持婚姻,解除婚姻关系,但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也爱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母亲在取得孩子的监护权后会改变孩子的姓氏,这是很多父亲无法接受和看到的。所以离婚的时候不排除男方有这个顾虑,不愿意放弃孩子的监护权,但是孩子和女方的实际生活对孩子很有利,或者孩子在浦乳期间只能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出于孩子户口跟随父亲更有利于孩子上学等因素,也同意孩子的监护权名义跟随父亲,也就是监护权属于男方。?答案是肯定的。但双方需要明确约定孩子的代理时间、探望时间、费用等,否则会出现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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