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
补充侦查时发现新罪,会按照数罪并罚进行判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1、侦查期间,如果发现嫌疑犯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根据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拘留期限。2、嫌疑犯不讲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应调查身份,调查拘留期限自调查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调查犯罪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法确定身份的,也可以以自报的名义起诉审判。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补充侦查时发现新罪的处理: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拘留期限。整个案件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侦查拘留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后的侦查终结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091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