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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流程如下: 1、一般由董事会召集并主持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3、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4、对所...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2、确定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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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或者董事长不能履职的,依次由副董事长、被推举的董事召集; 2、提前通知各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事项; 3、正式进行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召开股东大会的过程如下:1。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2、确定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30天公布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3、公司临时提案:单独或共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书面提交董事会。4、表决和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通过会议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会议记录的形成:股东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股东大会议程是指股东大会召开时对会议流程和表决进行的事先安排。会议议程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分发给各股东,各股东也可提前提出需要表决讨论的事项,纳入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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