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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如果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 2、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
1、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如果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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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按照此条规定,若无证据证明你父母只是赠予你个人,则该房产应当算作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但是现实中情况比较复杂,贷款是谁还的?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都是问题。 另,父母出钱证明可以采用银行凭证,买房发票等票据予以证明。
夫妻婚后父母出资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当然,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及配偶共同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可以认为是出资方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二人的,这时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该套房产应该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出资方父母婚后出资方父母买的房子只是单独赠与自己子女的,否则都将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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