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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失踪立案条件是只要发现有未成年人失踪了,其近亲属就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公安机关...
如果是未成年人,女方失踪,可能涉嫌绑架女方子女,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安机关审核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立即立案侦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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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刑事案件立案期限是多少? 法律回复:七天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发布)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立案只要犯罪事实,符合管辖范围就应当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问题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法律回复: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以上三点,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哪怕是没见过他,都不能影响立案。
公安机关一般在受理失踪人口案时,一般会告知你失踪24小时才会立案,如果立案,会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口的近期照片,然后将DNA数据及相关资料上传全国数据库(只要在中国公安部门都可以知道),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会注意该失踪人口的情况。有消息,他们会打电话通知失踪人口符合下列项目之一(一)迁出未报或未按址迁入(二)随父母或亲属离家(三)离家出走(四)意外灾难(五)迷途走失(六)上下学未归(七)智障走失(八)精神异常走失(九)被拐(抱)走(十)海难、空难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步骤一:准备以下物品(一)、失踪人的最近相片二张。(二)、户口名簿。步骤二:到各县市警察局办理(一)、找到失踪人辖区派出所。(二)、填妥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现在立案不难啊,证明会难了,基本只要符合立案情形一般都会立案的。不过现实中有些情形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也不愿意立案,比如个人合伙中的解散等事宜。另外之前法院因为要结案,在年底一般不受理案件,要求结案后再起诉,现在司法改革已经规定不以案件为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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