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专利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以下简称细则51.3)规定,“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
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进行检查监督时,发现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执业活动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发现专利代理机构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中不予公示的内容保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代理机构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举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提交和公示,并负责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的公示。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上述提交和公示工作。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及自律规范对专利代理人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16人已浏览
797人已浏览
496人已浏览
8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