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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盖公章有效的。公司应当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共同签字或盖章,对于公司而言,应该是法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一般来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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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你的劳动合同并没有具备法定生效的条件。在此基础上,你公司对于你而言属于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并主张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个人的(原则上个人是不能签署劳动合同的),那么个人签字即可。但你的情况是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是合同的主体,任何个人都无法全权代表单位,所以,劳动合同不盖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是不生效的。
1.分公司印章除可以对分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盖章,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代表的是分公司的行为。 2.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具体来说,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都是属于总公司的,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在借贷法律关系中,分公司对外举债的后,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清偿责任的,应由总公司承担。借款到期后或未履行完偿还义务前,分公司被撤销的,其债务亦应由总公司承担。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劳动合同双方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签字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未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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