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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怎么申请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核-核定-登簿-收费-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为30个法定工作日。由于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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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核-核定-登簿-收费-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为30个法定工作日。由于我市尚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初期,数据整合未全部完成,登记系统的各项功能还在不断改进中,故暂定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登记发证的时间不高于原先分别、土地证等的时间总和。如原办理成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分别5个工作日,即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的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待各项工作完善后,国土部门将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使广大市民获得更大的便利。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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