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财产涉及第三人的,应当另行处理,或者先从家庭共同财产或者其他共同财产中分析夫妻共同财产。伴随着家庭能的社会化和多样化,家庭与其他社会成员...
离婚财产涉及第三人的,应当另行处理,或者先从家庭共同财产或者其他共同财产中分析夫妻共同财产。伴随着家庭能的社会化和多样化,家庭与其他社会成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在该案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是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出现的,可以视为执行担保,因此依据上述条款可以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协议,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