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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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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下列资金的项目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一)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二)国家融资的项目: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招标人另选中标人或擅自重新组织招标,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拒签合同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所选中标人或擅自重新组织的招标结果无效,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交约定额度的或保函的,以投标违约处理,其不予退回,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活动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项目法人资格),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人员;(二)具有与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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