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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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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法若干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因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幅度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针对审判实践中各种不同情形、不同情节的醉酒驾驶犯罪进行规范量刑,应围绕行机动车驾驶人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审查,综合考虑以下法定或酌定情节:(1)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有违章驾车的经历,包括无证驾车、饮酒驾车、疲劳驾车,是否曾因饮酒驾驶被行政处罚,是否有外人善意提醒甚至是竭力劝阻,是否有代驾服务,机动车驾驶人的醉酒程度等,以上可以看出机动车驾驶人对醉酒驾驶的高度危险性所处的故意或放任的主观态度。(2)案发现场的全面情况,包括驾驶路段、驾驶距离等,若案发现场是在城市主要街区、交通干道,且是在人车流量较大的时段,而机动车驾驶人仍醉酒驾车,则应认定为是置道路交通公共安全于不顾,系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犯罪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大。反之,若是在偏僻之处、冷清之时,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车,犯罪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则相对较小。(3)犯罪后的悔罪表现,是否逃避侦查,拒绝接受司法机关的查处,是否配合检测机构的血液检测,接受调查处理,是否当庭认罪服法,配合审判等。 总之,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罪的量刑除根据刑法规定的自首、立功、累犯等法定情节量刑外,还可根据查明的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客观事实,分别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犯罪情节一般、犯罪情节严重、犯罪情节恶劣等不同情形然后定罪量刑,予以处罚。
(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00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5]3号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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