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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数额多少主要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和居住地生活水平...
1、可以。2、不算虐待。3、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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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4、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 5、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 7、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意见,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抚养权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积极的按照有关的司法程序,如果自己没有工作,此类问题的处理自己是不存在任何优势的,因为一旦自己没有实际的物质基础,有关部门的考量基准就会发生不少的变化,但是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获悉基准条件。
1、法院在处理抚养权争议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2、根据你这种情况,建议你可以从以下一个方面入手,争取最大的几率取得抚养权,1)无生育能力或做绝育手术;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是比较多的,任何想要在离婚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都需要收集对孩子有利的材料,比如能证明自己收入比较高的工资单等。夫妻双方在确定了抚养权具体属于谁之后,还需要协商确定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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