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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们说的担保是保证,根据《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
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且保证期间大于两年的,担保过了两年还有效。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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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过了两年有没有效要看担保人与债权人有没有约定保证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但对于保证期间能否超过两年,没有规定。 从上述条文来看,保证期间应优先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法律并未对保证期间的最长时间作出限制性、禁止性规定。 根据民法意思自治原则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担保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还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也可以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法律原理:主债务是主合同,保证是从合同,主债务结束,从债务自然结束。
如果双方约定了担保的期限,那么在担保期限内,当事人没有主张权利的,担保就失去效力。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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