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从行政机关方面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更好地行使行政职能,保证国家行政目标的实现,又可以因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机关关系的明确性而避免互相扯皮...
1、从行政机关方面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更好地行使行政职能,保证国家行政目标的实现,又可以因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机关关系的明确性而避免互相扯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从行政机关方面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更好地行使行政职能,保证国家行政目标的实现,又可以因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机关关系的明确性而避免互相扯皮、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作风。 2、从行政相对方来说,订立行政合同即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可以使合同争议发生后控告无门,解决有据。
行政监督的功能主要指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行政法规、行政政策的情况,同时纠正和惩处违犯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行政纪律的行为。具体地讲,行政监督主要有三种基本的功能。 1.行政督察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督察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行政纪律的情况。这是行政监督的基本功能,它直接关系到整个行政体系的正常运行。为了确保行政督察的有效性,对行政机关的督察活动必须做到规范性和时效性。规范性是指行政督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纪律;任何机关和个人,特别是上级行政机关和行政领导不得超越、偏离以上行政督察的合法性依据。时效性是指行政督察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行政督察通常分为长期、中期、短期以及专项督察。 2.行政纠错 行政监督一方面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是通过监督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时对其进行纠错改正。行政纠错是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违犯有关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纪律的情况下,特定行政监督部门所进行的行政活动。行政纠错的突出特点就是,行政纠错只是在发现问题之后的一种补救行为。也就是说,行政纠错不能防患于未然,是一种被动的行政监督。 3.行政防护 监督都具有防护性的功能和作用,但是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监督,其防护功能不同。行政防护作为行政监督的一种功能,既可以防止某种行政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发生,又可以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活动中有关行政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再次或重复发生。行政监督的防护功能并不是以某种专门行政手段实现的,而是运用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纪律来约束、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通过制止和处分违犯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纪律的行为来实现的。
复议机关合并审理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人力浪费、简化程序,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对同样问题作出不适当的或者相互矛盾的复议决定。普通共同行政复议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实质条件,即复议的标的是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首先是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次是这些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同样类型,即作出这些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或者行政机关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属于同样的类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7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3,034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