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由谁提起,其名词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2022-03-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号,最高人民法院第1148次审判委员会通过)2000年12月9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7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0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