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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愿意随单位搬走,那就解除合同。有哪些赔偿,跟单位有关,但是国家规定的解除合同后的经济补偿算法是,月工资数在公司的年数。...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不愿补偿也可以到当地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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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认定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1、首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委员会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天内出结果,(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根据等级确定赔偿。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相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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