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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在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如下: 1、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承租该房屋; 2、承租人承租他人房屋后,以再次转租的方式赚取...
一、什么是房屋转租?1、什么房屋转租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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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合法的情况主要有: 1、取得房屋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在6个月之内可以解除合同;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3、房屋不属于违法建筑、承租人没有拖欠资金、不属于预租的商品房。
房屋转租在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如下: 1、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承租该房屋; 2、承租人承租他人房屋后,以再次转租的方式赚取收益。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房屋转租合同无效的有: (一)违章建筑的转租。法律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此时转租合同由于基础法律关系的丧失而失去了有效存在的依据。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二)超过建筑物使用期的转租合同。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建筑物的使用期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相关,一般是70年,超过部分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收回或者继续缴纳使用费,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三)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交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也会因此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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