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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是否有原始的收据,如果有则有可能判定当时双方存有买卖关系2、为打赢官司而制作假的的证据,属于伪证行为,轻的法庭不予采信,重的话构成伪证...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共有人中部分人员起诉,法院一定会立案受理。 因为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必须受理。但是,立案并不表示原告一定能胜诉。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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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买受人没有能力、义务去核实和辨认公证书的真假性,如果买受人能够尽到正常交易人的一般注意义务即以正常的价格进行交易并付款,买受人属善意第三人,我们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买受人)的合法利益,承认此时签署的合同有效。但如果出现买受人时隔不久又将房屋卖回给出卖人,而房屋居住人一直未发生变化,可以认定此刻买受人属恶意,合同无效。
第一、这么专业的问题你应该交由律师来处理,要发现并证明对方是否造假,需要一定的专业技巧。 第二、即使你证明了对方造假,也不能使这个官司一定朝着有利于你家的方向发展。 第三、连你们都承认把房子卖给了对方,只是因为现在拆迁有利益了而反悔。你们的优势似乎是没出具过任何证明,而对方的优势十年来一直住在这里。提醒你,法律上也有事实合同一说。 最后说一句,庭已经开完了,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只能等二审了。
承担的法律责任要看你具体情节而定。比如说:如果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则可能构成伪造证据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在材料上伪造了其他企业的印章,则可能构成伪造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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