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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的: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上市转让; 2、购房人应当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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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的: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的: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等房产性质变为商品房以后,其过户流程就与普通商品房过户流程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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