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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分商用和住宅二种情况: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
按下列标准计算:房产税,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个人所得税按1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按标准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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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屋转租税费有这些: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7%征收。 教育费附加。 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3%征收。 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包括承租合同和转租合同,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再转租所得是属财产租赁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按“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能提供原承租合同及合法完税凭证的,原支付的租金可分次(月)从租金收入中扣除计算缴纳个人所税,但不再重复扣除基本费用标准。同时还准予扣除在转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另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0%,但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转租行为目前并不属于差额征税范围,因此,应按全额40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申报缴纳营业税。
一、关于房屋出租后房产税的缴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应由产权所有人即房屋所有人承担。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房屋出租方即房屋所有人与承典人之间可能存在租赁合同纠纷,导致房产税的缴纳责任不明确。因此,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实际税款的支付方可以协商确定。 二、房产税的定义和征收 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房产税的征收是为了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每个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会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也能保障税收的稳定来源。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全国城镇居民数量达到7.49亿人,人均住房面积为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为6300元/平方米。据此估算,城镇住房总面积约为24.72亿平方米。按照1%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然而,考虑到一定比例的免税和减免,实际房产税收入还需要进一步打折扣,难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据预测,到2020年左右,全国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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