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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除本条第三...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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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主要方法有: 一、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全部一次转入产品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或易于破损的物品如玻璃器皿等。采用这种方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时,其最高单价和适用品种必须严格控制,否则会影响各期产品成本负担,以及影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防止损失浪费。 二、分期摊销法 分期摊销法是根据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的每月平均摊销额,将其价值分月摊入产品成本的方法。摊销期一般不应超过一年。这种方法适用于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多的低值易耗品。 三、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亦称五成摊销法,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其价值的50%(五成),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50%(扣除残值)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低值易耗品报废以前在账面上一直保留其价值的一半,表明在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占用着一部分资金,有利于对实物的使用进行管理,防止出现大量的账外物资。这一方法适用于每月领用数和报废数比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如果一次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数量很大,为了均衡产品成本负担,也可将其摊销额先列入待摊费用,而后分期摊入产品成本。 四、净值摊销法 净值摊销法是根据使用部门、单位当期结存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净值和规定的月摊销率(一般为10%),计算每月摊销额而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净值是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采用这种摊销方法,从单项低值易耗品来看,其各期的摊销额随着使用期间的推移,摊余价值的递减而逐期递减。在它报废前会保留一部分未摊销的价值,这样有利于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监督。对比五五摊销法,其产品成本负担比较合理。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种类复杂、数量多、难于按件计算摊销额的低值易耗品。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低值品用于生产经营,符合抵扣条件的,在办理物品入库时,填制的入库单据上所涉低值品价值应该是以不含税金额为依据;r2、制造业自己生产的刀,卡,量,模具,其完工入库其结转的生产成本应该也是不含税的,其生产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已经抵扣了企业的销项税,低值易耗品的成本结转与完工产品是一样的,都是不含税的。
建议到财政部会计司下载《增值税账务处理规定》,有明确的讲解。就你列出的分录,首先,应交税费下先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然后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各个项目;而不是直接在应交税费一级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等项目。其次,转出未交增值税,不需要做各个项目的相反方向,其本质是将应交增值税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所以第3个分录应该是右边的。最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余额是零,而下面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只是对应交增值税的项目分析,所以年末并不需要专门结转各个分析项目。在手工账本情况下,不需要做任何处理。如果是用财务软件做账,在结转年度账后,其各个项目会带到下一个年度做为期初余额,这个时候,只需要在新的一年账套里直接将期初余额清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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