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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责任 (一)非法经营罪有下列行为的,依据《刑法》第225条,以“非法经营罪”立案处理: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许可条件:(一)符合燃气专项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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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液化气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液化气运输车辆需要另外办理危险品准证。 使用汽车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条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应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处罚。车况要达到一级标准。并办理相关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要配备司机(需要有危险品运输上岗证)、押运员(需要有危险品押运员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不管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还是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都必须取得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条规定,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 第十条第(五)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2、能证明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目前关于燃气经营分地区的直接规定是针对管道燃气。 如果您经营的不是管道燃气,而只是瓶装燃气,那么无论是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还是《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都并无关于区域限制的直接规定。 但需要提醒的是: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赋予了县级燃气主管部门对当地燃气进行管理的职权,故当地到外地送气时,外地的执法机关很可能就会以你没有获得他那里的授权来对您进行处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具体规定如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不过,上面的规定毕竟还是比较笼统的,当您自己遇到上述情况时,您可以有礼有节地与执法部门交涉,要求当地执法部门拿出明确的执法依据。 另外,不知道您的经营许可证上本身就设置了区域限制?您可以要求执法部门对此予以明确的解释。 关于工业丙烷的经营,虽然是由当地安监局核发,但如果证件上并无限制区域,那么目前看不出来有关于跨区域销售的禁止性规定。 ,供您参考,如果还有疑问,可补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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